您当前位置:云南消防网|尚云消防培训学校 >> 云南消防培训 >> 培训文件 >> 浏览文章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160号)

2012-07-06 13:5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意见》的通知

公消[2011]1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打造消防“铁军”的重要内容,下半年部消防局将重点推进,全力确保消防安全稳定。现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公安部消防局

一一年六月一日

 

 

 

 

抄报:刘金国副部长。

抄送:本局领导,各处、室。

承办人:王 欣  黄 韬                                                       校对:马恩强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

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意见

 

为切实推进各地有声势、有特色地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五大”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部消防局“五大”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陈伟明任组长,副局长朱力平、陈飞,副政委尹俊士和副局级调研员单于广任副组长,办公室、纪检督察处、防火监督处、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作战训练处、宣传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五大”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飞副局长兼任,防火监督处、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作战训练处、宣传处、纪检督察处确定专人参加办公室工作。

“五大”活动办公室从61日起至12月底集中办公,主要职责:一是收集各地“五大”活动、构筑“防火墙”工程以及打造消防“铁军”进展情况,分类统计、分析研判,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有关处室制定并落实不同阶段工作推进措施;二是及时编发“五大”活动工作简报,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做法,每周更新部消防局网站“五大”活动专栏信息和相关统计数据;三是筹备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国“五大”活动调度会,会同相关处室起草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四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起草督查方案、情况通报等文件;五是负责“五大”活动、构筑“防火墙”工程以及打造消防“铁军”年底综合检查考评的统筹组织工作,6月底下发检查考评的相关细则。

二、“五大”活动推进工作措施

(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

1、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要按照公安部“五大”活动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将每个城市、城镇划分若干网格,明确总队、支队以及大队三级督导责任,细化每个网格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排查整治责任及任务,分片包干,量化任务,联合相关部门逐个网格、逐家单位开展排查整治。

2、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电子档案,对单位消防设施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火灾隐患进行登记,并如实记载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健全台账。

3、加大隐患整治力度。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省、市、县级政府实施分级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

4、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过达标验收,并全面推进一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已达标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回头看活动,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切实整改存在火灾隐患,并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

5、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明确火灾隐患举报范围并向社会公告,保障火灾隐患举报受理、查处、奖励、反馈等环节工作良性发展,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维修保养、检测和操作管理规定,落实各方责任,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将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纳入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和定期自评内容,并将结果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备案。年底考评时建筑消防设施瘫痪、关停问题将列为“一票否决”项目。

7、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要依法落实新、扩、改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关口,杜绝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要推动建设、安监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要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确保建筑外保温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8、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倒查。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凡因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执法不到位导致火灾隐患突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部消防局将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每月统计各省(区、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实施每月执法总量排名和环比排名并进行通报。

(二)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要利用各类宣传手段,深入宣传《纲要》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部消防局将提请公安部联合中宣部、教育部等7部委召开会议部署开展《纲要》宣贯活动。

2、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宣传工作机制。要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各地宣传部门工作范畴,形成长效机制。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新闻媒体宣传,固定宣传阵地,搭建宣传平台,做到天天有消防宣传图像、有消防宣传声音。

3、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要联合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家庭推广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在学校推广消防安全课堂教育和定期演练行动;在社区推广落实消防宣传员行动;在农村推广消防安全乡规民约和自防联防行动;在公众聚集场所推广消防安全“三提示”行动;在单位推广提高“四个能力”专项宣传行动。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络、户外视频、宣传讲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4、曝光久拖不改火灾隐患。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曝光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三)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实地操”练兵。要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消防监督业务技能集中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实地操”(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方法、程序等执法环节的实地操作训练)练兵活动,重点解决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不会检查、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不知道执法程序等问题,并将消防监督“实地操”练兵纳入干部绩效考评,经考核达不到“实地操”标准要求的,不予或延缓晋升晋级,或调整工作岗位。

2、推进《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具体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部消防局将尽快提请公安部联合教育部、人力资源部制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并抓好贯彻落实。

3、推进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培训。要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严格培训质量要求,实行培训合格发证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年底前完成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专(兼)职管理人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4、推进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同时,充分发挥各地职业技能鉴定站、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企业、消防维护保养单位的作用,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操作培训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方法和灭火应急处置技能。

5、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培训。要制定农村大培训实施方案,实行支队组织培训乡镇长、大队组织培训村“两委”负责人两级培训制度,对所有负责消防工作的乡镇长和村“两委”负责人轮训一遍,年底前完成培训任务总量的40%。同时,积极依托农业部门、民政部门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6、开展保安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要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1]16)要求,协调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严格落实培训课时和内容要求。

(四)消防安全大练兵工作措施

1、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和体能训练。要组织官兵学习《消防法》、《执勤战斗条令》、《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灭火救援战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掌握各类火灾扑救和常见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处置程序及注意事项,熟知部消防局印发的《基层指战员应知应会手册》内容,总(支)队机关集中学习战训业务时间不少于60个课时。总(支)队和大(中)队警官、士兵要严格按照大纲要求,强化体能训练,必训课目考核合格率达到100%,选训课目不得少于4项。

2强化“六熟悉”训练。要组织大(中)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分类确定总数不少于60个重点单位,逐一开展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掌握重点单位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总(支)队干部掌握本级部队执勤人员、装备实力和辖区基本情况,掌握战勤保障物资、装备储备情况,了解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熟悉本级灭火救援预案内容。

3、强化指战员技能训练。总(支)队首长、司令部干部熟悉各类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处置组织指挥程序和技战术措施,掌握灾情判断、力量调派、现场估算、作战部署、安全防护等方法,熟练操作应用灭火救援辅助决策软件;大(中)队干部掌握辖区常见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和组织指挥要求,熟练操作灭火救援指挥箱、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辅助决策系统等应用软件;战斗员要按照岗位和任务分工,熟悉掌握分管装备器材的技术性能和适用范围,熟练操作应用和维护保养,达到大纲标准要求。

4、强化专业培训和战术研究。要对所有新任攻坚组队员进行不少于45天的集中培训,对原攻坚组队员由支队统一进行不少于30天的复训,提高灭火救援攻坚能力;要组织对大(中)队基层任职不满两年的干部进行不少于20天的集中轮训,并分期分批组织到灭火救援任务重的大(中)队进行不少于15天的实习锻炼;要组织新入警培训大学生干部到基层中队进行不少于4个月的见习锻炼,经总队考核不合格的进行3个月“回炉”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指挥水平。总(支)队要重点加强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建筑倒塌、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研究,年内总(支)队至少开展5类灾害事故专题战术研究,制定相关处置对策及措施。

5、强化作战保障训练。要针对业务训练和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政工、后勤、防火岗位人员开展作战保障训练。政治部(处)警官要熟悉业务训练和灭火救援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方法;后勤部(处)警官要熟悉业务训练和灭火救援中后勤保障的基本任务、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程序方法;防火部(处)警官要能够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预案,能为部队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

6、强化合成训练和实战演练。要组织大(中)队针对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规律,开展以班组、大(中)队为单位的合成训练,普通大(中)队合成训练课目不得少于20项,特勤大(中)队合成训练课目不得少于30项(其中普通合成训练课目不少于10项,特勤合成训练课目不少于20项)。总队要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的实战拉动演练或与社会其他专业力量的联合演练;支队要组织开展8次以上典型灾害事故实战拉动演练,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3次;大(中)队要选择有代表性的30个重点单位,对每个重点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地演练(至少进行1次出水演练),其中夜间演练次数不得少于10次。

7、强化专项测试演练。总(支)队要组织开展石油化工单位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调查摸底和测试演练,摸清石油化工单位底数,掌握装备技术性能和部队作战能力,组织开展实地演练,提高扑救疑难火灾的攻坚克难能力。

8、强化打造铁军比武竞赛。要在全员练兵基础上,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努力营造练精兵、铸铁军的浓厚氛围,并层层选拔骨干,组织参加全国比武。组织对各地练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检验练兵成效,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是今年下半年消防工作的重点,也是扎实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深入打造“铁军”的具体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统筹协调,确保“五大”活动各项推进措施落到实处。

()营造氛围,扩大声势。各地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建立专版、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五大”活动的强大声势,为“五大”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检查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狠抓工作部署的跟踪问效和督导检查,各总队要定期对支、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等部门作用,多警联动,联合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工作责任落实,确保“五大”活动取得实效。部消防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或派工作组进行明察暗访。

() 及时总结,上报情况。各地要及时总结本地区开展“五大”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支、大队每日要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执法情况和社会单位信息;各总队每周至少向部消防局“五大”活动办公室推荐1篇工作信息,每月上报1次阶段性工作情况。